一、青年人才汇聚工程
对首次新引进区内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和全球 TOP200(OS)高校学士本科生、普通学士本科生、大专生,在按照市级政策享受三年生活补贴后,与区内用人单位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市级政策生活补贴标准分别给予每人3.6万元、2.4万元、1.2万元、0.6万元、0.36万元安心补贴,补贴期限1年,按月发放。对首次新引进区内企业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分别给予2.4万元、1.2万元、0.6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2年,对首次新引进区内企业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人才,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2万元、0.6万元、0.36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2年。
(一)“揽才优选”计划
对驻烟高校全日制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中留在莱山区内企业全职工作,且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井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在享受烟台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一次性留“莱”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对毕业五年内首次到莱山区企业全职工作或到莱山区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莱山籍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其家庭一次性引才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毕业5年内或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本人、配偶或父母户口为莱山并申请返回莱山工作的,按照“同级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经考试考察择优安置到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二、创新创业扶持工程
(一)“优创赋能”计划
对全区各类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进行升级改造,提供最高3年租金减免,为青年人才提供低成本、高聚合、强黏性的创新创业空间。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认定为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予以贴息。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给予2000元/岗位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未享受过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金融保障”计划
强化人才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所在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资金需求给予重点支持,同一高层次人才最高可办理“人才贷”1000万元;多位高层次人才任职同一家企业,企业最高可办理“人才贷”5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每家企业可按照“人才贷”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70%进行补偿。
三、人才发展激励工程
(一)“伯乐识才”计划
鼓励区内企业自主培商和全职引进高会次人才凡是经企业自主培音或全职首次新引进的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经分类认定后,按照A类,B类,C类,D类分别给予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负责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引才育才奖金。上述企业负责人和引进青年人才前十名企业负责人授予"人才伯乐奖”荣誉称号。
(二)“头雁领航”计划
每年从区级实际经济贡献前20名且增幅达到一定比例的重点企业中评选10名高级管理人才,授予“勇毅萧英”称号,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从区内全职工作的D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中评选“勇毅英才”5人,每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每年从区内全职工作的青年人才中评选"勇毅优青”10人,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四、人才生态提质工程
(一)“安居保障”计划
进一步升级安居保障体系,推出“家居型”“定制型”“驿站型”人才公寓房源,满足青年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对新来我区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申请租住政府筹集建设的人才公寓。
(二)“乐享莱山”计划
遴选优质服务商,组建“菁聚莱山”人才服务联盟,为辖区内各类人才提供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医养健康等领域的专项服务、费用减免、优惠折扣等服务措施。打造好青年人才会客厅、运动公园等,常态化开展青年人才联谊会、恳谈会、驻区高校周末体验等活动,丰富青年人才文化艺术和休闲生活。
(三)“定制服务”计划
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对“高精尖缺”人才开展
“一对一”联络服务,及时了解人才工作生活中的需求和困难,必要时可进行一事一议,实行一人一策,为人才在创新创业、家属随迁、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私人定制”式服务,着力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五、详情咨询
咨询电话:0535-6717128 0535-671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