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网
 首页  就业指导  招聘信息  招聘会信息  新闻动态  创新创业  校园招聘管理系统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最新消息 · 邀请函|烟台理工学院名企联合远程“职”播带岗活动    2022/03/15      · 邀请函|烟台理工学院2022届毕业生春季网络双选会    2022/03/15      · 烟台理工学院(原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21年秋季校园招聘活动安排公告    2021/09/28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指导 > 就业指导 > 正文
 

改派打报到证办理流程
2020-03-07 10:28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一、具体办理单位: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省内驻济以外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仍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二、办理步骤:

1、网签协议:网上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后,与新单位完成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网上办理:学生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上办理改派打证业务。

为避免学生因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多跑腿的情况,系统提供资料预审功能,学生可通过系统上传证件资料图片,由签约单位隶属就业主管部门审核。

3、提交预审: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改派打证申请”图标,

三、可上传证明资料:

(1)就业报到证;

(2)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仅解约省外单位需提供);

注明:网签毕业生和之前未曾签约就业的毕业生无须提供。

(3)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注明:外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4EG2VDXHG27PU60BCXX6KIH.png

关闭窗口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电话:0535-6915016 传真:0535-6915016

鲁ICP备17042781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005号 维护: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