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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4-07-26 10:27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0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讲话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集中提供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不断线就业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达到100%。

  二、行动主题

  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

  三、行动时间

  2024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五、主要任务

  (一)落实实名登记就业服务。7月底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省厅移交、各渠道登记的毕业生实名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宣传推广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做到愿登尽登,并及时纳入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要依托实名台账,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集中帮扶,普遍提供“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要在台账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

  (二)加密未就业毕业生招聘活动。结合2024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接续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百县联百校”、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就业专项活动,打造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矩阵,加密线上线下公共招聘,丰富行业企业专场招聘,完善直播带岗特色招聘,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要组织招聘活动进社区、进园区,便利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应聘。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较为集中的设区市和用工密集的地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三)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用好报、刊、网、端等媒介,发布政策公告、推出政策专页、推广政策网课、开展政策咨询、组织政策宣讲,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通过公开信(省厅公开信见附件1,各市可参照)或服务公告,发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政策清单、服务清单“三项清单”。深化政策解读,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本地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解读,面向基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策培训会。毕业生较为集中的设区市应结合实际增加培训机会。

  (四)实施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024年起全省每年募集不少于1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各市就业见习任务见附件2),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提升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发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结合毕业生意愿,有针对性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网络创业等培训,加强创业项目指导。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毕业年度毕业生等青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寒暑假“高校学子看家乡”活动,开展“就职指南针”职业指导特色活动和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水平,帮助毕业生做足就业准备。

  (六)推动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落实。加快推进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加大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地图宣传力度,推动税收优惠、一次性扩岗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政策集中兑现。要按月将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数据与帮扶台账进行比对,及时锁定政策对象,推行“政策找人”“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

  (七)加大困难群体帮扶。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制定“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计划,推进实施分层分类就业帮扶,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介、培训见习,提供更多高质量、稳定性强的就业岗位。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确实难以市场渠道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八)强化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提前研判毕业生就业“风险点”,营造良好就业生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坚决纠正户籍、性别、学历等就业歧视,坚决查处黑职介、假招聘等侵害求职者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黑中介、传销、借贷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指导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高校等单位,加大信息审核力度,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及时清除各类虚假信息。

  (九)高效办成“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推动高效办成“毕业生就业一件事”,加强整体规划,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大力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服务,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推进档案转递、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户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推动就业服务下沉基层,依托社区微业“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建设青年就业服务驿站,提高未就业毕业生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

  (十)开展就业数据专项治理。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定期开展抽查,杜绝任何形式的就业数据集中补录、虚报“注水”,防止就业数据失真和数字就业。对审计、巡视等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回头、再检视,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确保问题“不贰过”。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的“生命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下半年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充实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加强就业引导。要紧扣行动主题,强化青年就业典型引导,广泛宣传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未就业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营造“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跟踪调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要求,自7月起,对各市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7月底前填写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3)及求职登记小程序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周调度,对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进行半月调度,各市要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年底前及时报送行动总结。省厅将继续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纳入对各市就业工作绩效评价。

  就业促进处联系人:张连军,0531-51788113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越,0531-51788616

  电子邮箱:wangyuerst@shandong.cn

  附件:1.“就”在齐鲁 “职”面未来——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2.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分市目标任务安排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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